首页 期刊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中美两国药品应用阶段的法规比较 【正文】

中美两国药品应用阶段的法规比较

作者:徐勇慧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药监局
药品应用   医疗机构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事管理   中美两国  

摘要:在整个药事管理法规体系中,涉及药品应用阶段的法规(主要规范对象为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的药房),中美两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法规体系、执法主体、审批程序,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等几个方面。认真比较和分析这些差异,对于我们思考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药事管理法规体系颇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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