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3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536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管理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管理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本刊特稿、依法监管实践、监管科学研究、监管国际比较、质量安全论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专栏、智慧监管视界、监管智库报告、本草中...
作者:杨玲玲 刊期:2017年第04期
3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报告公布了2016年医疗器械注册多组数据:与2015年相比,2016年,总局完成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技术审评增长0.25%;批准医疗器械注册、延续注册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增长14.9%;批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增长6%;批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增加20%;办理进口第二、三类和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
刊期:2017年第04期
实施《"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源头污染问题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农药兽药残留和添加剂滥用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
作者:庞村 刊期:2017年第04期
投诉举报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的有力抓手,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度重视,将投诉举报工作作为倾听社情民意、分析风险隐患、回应社会关切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实现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精准监管的重要手段。
刊期:2017年第04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称《工作安排》),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作者:庞村 刊期:2017年第04期
3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强调,2016年,总局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持续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刊期:2017年第04期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网络安全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医疗器械产品的网络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总局官网就该《指导原则》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要求进行了解读。
刊期:2017年第04期
抽检情况2017年3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饮料、饼干、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和糖果制品等7类食品89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作者:孔繁圃 刊期:2017年第04期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如核磁、CT、PET、人工晶体、骨科植入物、心脏瓣膜、医用口罩等。
作者:刘湘凌 刊期:2017年第04期
小康不小康,首先看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攸关民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和人们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管、确保三湘父老乡亲饮食用药安全,是各级食药监部门义不容辞的使命职责。以精准体现严厉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作者:陈洪 刊期:2017年第04期
2016年,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勇于应对艰巨挑战,卓越进取,积极作为,开创了云南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实现了"一年迈大步"的目标。
刊期:2017年第04期
3月下旬,"吉林幼儿园中毒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相关报道量与争议程度高于其他热点词汇。这是中国食品药品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对官方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舆论场监测得到的结果。事件概述3月9日,吉林市春芽中东幼儿园百余名孩子发生低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随后几天,持续腹痛、呕吐、发烧、头疼。
作者:王静 刊期:2017年第04期
目前,北京市约九成食用农产品依赖外埠供应,食品安全输入性风险高。因此,做好外省市输入品质食用农产品的保障工作意义重大。品质食用农产品是指普通食用农产品中经过认证并达到相应的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及有机农产品。
作者:卢志达 刊期:2017年第04期
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农村群众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管理,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
作者:母义虎 刊期:2017年第04期
新版GSP要求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
作者:赖木勇; 蒋守福 刊期:2017年第04期
2016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采取"查、促、处"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模式,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取得良好成效。